粮食问题研究  2025年01期 20-23   出版日期:2025-01-30   ISSN:1003-2576   CN:51-1058/F
粮食安全背景下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路径研究



  引言

  粮食 主产区作为国内粮食生产 的核心区域 ,不仅承载着大规模的粮食生产任务,更肩负着维护国家粮食供需平衡、稳定市场价格 和 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任。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公布,2023年中国粮食总产量达69541万吨,其中13个粮食主产区省份粮食总产量为54171万吨,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比例高达78%,粮食产量贡献率远超其他产区。 然而, 由于 种粮收益 相对 较低,粮食主产区通常都 是 “粮食大县、财政穷县”, 导致农民和当地政府陷入 了 “增产”和“增收” “粮食安全”和“经济发展” 之间 的矛盾博弈 。 对此,在 2024年6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粮食主产区在利益补偿上迈出实质步伐。这一 举措 响应了新时代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迫切需求, 旨在 粮食产销区之间建立较为公平的共担体制, 减少主产区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所作的经济牺牲 , 真正做到 “为耕者谋利”,充分调动农民种粮和主产区抓粮“两个积极性” , 为实现 粮食产销区的优势互 补、协调发展和共同富裕提供了可靠保障。

  一、 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 价值意蕴

  (一) 保障国家粮食供给安全

  粮食主产区 作为 国家粮食生产的 “主战场”,其生产的稳定性和持续性直接影响到全国整体粮食供应的安全。通过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为粮食主产区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可以有效保护核心粮食生产区域的生产基础, 稳定粮食主产区的播种面积,增强粮食生产的主体功能,防止因经济利益驱动的非粮化现象。从而,保障粮食主产区的产 粮 能力, 提 升粮食自给率 , 确保粮食的持续供应,减少对国际市场依赖 , 稳定全国粮食安全的大局。

  (二) 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粮食主产区的经济发展直接关系到全国的经济协调。中国粮食主产区多集中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与粮食主销区相比经济发展相对滞后。通过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 使 粮食主产区 得到 更多经济支持,能够在发展农业的同时 , 促进农业相关产业链的延伸,包括农产品加工业、物流业等 , 从而有效减少区域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 提升当地的经济活力。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 是 实现农村农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路径 , 也是先富带动后富发展理念的集中体现 。长远来看,利益补偿机制不仅 有利于 缩小地区间的经济差距,还能形成区域内外 的 良性互动,推动全国经济 的 整体健康发展。

  (三) 激发主产区农民种粮积极性

  农民是粮食生产的主体,健全利益补偿机制对于激发主产区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具有直接的影响。目前,粮食主产区农民面临着较高的种粮成本、市场价格波动大、自然灾害频发等一系列挑战, 驱使农村优质劳动力向非粮生产和非农就业转变的动力越来越大,导致从事粮食生产的劳动力素质出现整体下滑, “老龄化、女性化、稀缺化”趋势严重 。而通过健全利益 补偿机制 , 大力提升粮食生产的补偿力度,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到位, 极大 缓解农民种粮 的 成本压力。 这一举措的实施, 给予 了 种粮农民必要的经济支持, 降低了农民的生产经营风险,让农民重拾种粮得利的信心,进而激发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保证粮食生产 的 稳定性和持续性。

  (四) 推动 粮食 主产区农业现代化水平进步

  随着中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农业 补贴 政策的不断完善,推动农业科技现代化已经成为提升粮食生产效率、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战略。 从粮食主销区的角度来看, 主销区 可以 为主 产 区提供经济上、技术上的投入, 通过 实行一对一或一对多的省际对口帮扶, 在 帮助主产区完善基础设施 和农民技术培训 的同时, 提供各种农机、人工智能、良种等科技 推广, 降低 主产区农民 使用新技术的门槛 ,共同助粮兴农。从粮食主产区的角度来看, 通过补偿机制 保障农民的基本生产收入 , 使他们有更多动力去学习、采用 新技术和引进现代化农业设备,从而实现科技兴粮,促进 主产区农业向高效、绿色、智能化方向转型 。

  (五) 利于更好诠释农业强国与乡村振兴政策

  在当前中国农业 农村 发展的背景下,中央提出了建设农业强国、实现乡村振兴的宏伟目标,而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支撑。农业强国的建设要求中国不仅要有稳定的粮食生产,更要在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实现农业的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则强调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和收入水平。而健全补偿机制,能够为粮食主产区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帮助地方政府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保障粮食生产可持续性的同时,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这与农业强国的建设要求和乡村振兴的核心目标紧密契合。

  二、 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关键堵点

  (一) 粮食生产补偿未落实

  粮食生产补偿 不 能 得到 有效落实,成为 影响种粮农民积极性和 制约农业 高质量 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 主要表现为:一是地方政府对政策执行具有滞后性, 使政策执行结果差强人意。二是 部分粮食主产区的地方财政压力较大, 农户实际 按时 获得的 资金支持 不及预期。三是 农民对补贴政策 了解 不深 , 不知道自己有权享受哪些补偿政策 , 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无法有效参与政策 补贴 的申领和监督。 四是 粮食主产区 有着 跨区域省际外调补充 主销区 粮仓 的职责 ,而主销区通过 “搭便车” 的方式, 保障了本地区的粮食安全,却没有给主产区足够的补偿 。

  (二) 利益补偿对象不明确

  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核心在于明确受益群体,通常包括大规模农场、小农户、合作社 、农业企业 等多种形式 ,但其补偿的对象一定是 土地承包者 和 实际种植者 。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规模化经营已经成为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重要途径, 土地流转现象在一些粮食主产区较为普遍,但由于 补偿政策未能明确不同主体的具体补偿对象, 使补偿资金错分、漏分, 无法有效覆盖 真正 需要支持的生产主体 , 严重影响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

  (三) 补偿资金数额、持续时间和 平衡 标准未统一

  补偿资金 是保障利益补偿机制有效实施的关键 ,而补偿资金的数额、需要补偿 的年限 和补偿 标准 的 制定,则需要 通过流通渠道梳理、统计数据采集、专家意见汇总、部门宏观研判 的方式方法, 合理确定 “按多大量补”“按多少钱补”等核心标准 ,因地制宜 地 根据不同区域和现状 确定补偿数额等级及对应的补偿时间年限。但由于我国地域差异性显著, 东部发达地区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生产条件和农民收入差异较大,补偿政策在制定和执行时 需要 兼顾粮食产销区之间的不平衡性。所以,如何确定补偿资金规模、递增比例、持续年限及标准 差异化成为了 一个复杂且具有挑战性的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