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问题研究  2021年02期 21-23   出版日期:2021-03-31   ISSN:1003-2576   CN:51-1058/F
发挥农民合作社积极作用 深入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说: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带动农户增加收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组织形式,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把合作社进一步办好。” 我国粮食生产以小农生产方式为主,大多农户仍处 传统的分散化经营阶段,组织化、集约化生产经营水平较低,这种小而散的生产模式严重制约着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作为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力量, 具有联合农民、服务自我的独特功能,能够优化供给结构和资源配置,激发粮食生产内生动力,应当在推进粮食供给侧改革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一、 农民合作社的内涵及模式

  农民合作社是由从事同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户、贩销大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愿组织起来,在劳动、技术、资金、信息、购销、加工、储运等环节,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一种运作模式。合作社能够实现农业规范化、专业化、产业化和集约化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促进先进农业技术推广,有效实现农业提质增效。

  目前农民合作社的模式有以下四种:一是 合作社 +农户 模式。农户通过合作社把产品销往市场,具有鲜明的 “民办、民营、民收益”的特点 二是 合作社 +基地+农户 模式。合作社有一定数量的生产基地,通过生产基地,指导农户生产,并按照标准收购或代销社员产品 三是 龙头企业 +合作社+农户 模式。这种模式是由龙头企业发起 企业占合作社股份的绝大部分,社员缴纳一定的会费或以劳动或产品入股。合作社的法人代表由龙头企业负责人兼任 架起了龙头企业与农民之间的桥梁,成了企业的生产车间 四是 合作联社 +农户 模式。由从事相关产业的不同合作社组成,形成了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的联合体,并在各环节上带动社员和农户。

  二、 农民合作社是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

  传统的分散经营存在生产技术手段落后、生产成本高 效率低、科技含量低、以原粮供应为主、粮食产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粮食生产的质量和品种难以满足现阶段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客观上要求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粮食产业提质增效。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关键在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发农民的自觉行动,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和活力。相比普通农户以及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具有更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服务能力,在推动农产品标准化 商品化 品牌化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一是农户参与合作社经营管理,合作社也为农户学习农业科技 经营管理 市场营销 法律等方面 知识提供了平台 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农业科技新成果的普及 推广和应用,提高了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二是 通过 制定合作社章程,以及培训 财务管理 分配等制度,可以有效规范社员行为 农户入股合作社实现自我监督,生产资料 的批量购进 可最大限度降低生产成本,合作社统一提供种苗 技术,进行标准化生产,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三是合作社一般由龙头企业或者贩销大户牵头,这些带头人在市场分析 市场定位 市场营销方面有其优势,能够带动农民发挥优势特色产业,形成一乡一品 一村一品,打通农业生产 销售 服务的链条,通过商标注册 产品包装和广告宣传,提高商品的附加值和市场占有 ,有效解决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对接问题。因此应更好的发挥合作社的引领作用,为深入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 发挥粮食部门优势,为合作社发展创造条件

  (一)促进农民合作社与各类经营主体的有机联合

  龙头企业实力强,销售渠道广, 具有 网络 技术等优势,由龙头企业带动的农民合作社能够帮助农户降低生产成本,有效对接市场,实现较好的效益。因此要结合粮食产业化发展项目,扶持一批市场竞争力强 辐射带动面广的加工型和流通 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带领农民组建合作社,对龙头企业与有规模有带动能力的合作社结为联合体的,在粮油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时,优先予以考虑 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合作社建立基地,实施优质原粮生产 技术措施,为合作社和基地农民提供全程优质服务,帮助农民规避风险,减少中间环节,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同时,还要充分发挥粮食购销企业、粮油超市和便民连锁店等购销网络优势,为合作社搭建对接平台,建立信息交流与沟通机制,整合多方资源支持合作社发展。

  (二) 多渠道筹集资金

  强化粮食生产加工产业的 政策 扶持 力度,优化农民合作社的外部融资环境。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财政支持力度,逐步建立起粮食种植合作社风险基金制度,争取农业、财政等部门 的政策扶持 ,将粮食直补、粮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资金尽量配套用于粮食种植合作社的土地流转及农业合作发展项目 ,或按土地数量直补到农民合作社。可以将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纳入到粮食产业化经营财政补贴项目中,每年明确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用于支持合作社发展。

  (三)加强粮食行业协会的指导作用

  充分发挥粮食行业协会对合作社建设工作的指导作用。一是尽快建立各级粮食行业协会,将基层干部、种粮大户、农业科技人员以及合作社等吸引入会, 使 协会成为连接合作社与龙头企业、政府、农户、市场的桥梁和纽带。二是加强对农户的培训,提高标准化种植粮食和油料的技术水平。要通过培训提高粮农的科技意识、市场意识、合作意识、信用意识、质量意识。三是搞好信息服务,要加强对有关政策信息、技术信息、市场信息的采集和发布,引导合作社健康发展。四是搞好横向联合,通过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对合作社的社员进行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技术培训,认真组织搞好相关科研 成果 的推广和应用。五是帮助合作社完善各项章程和规章制度,包括合作社章程、质量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盈余分配制度等等,建立健全合作社内部管理机制,实现合作社规范化运行、合理化分配。